菏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退役军人优待证相关情况的访谈
上线嘉宾:
王清海
上线时间:
2022-02-07
上线单位:
菏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字实录
嘉宾:王清海

[主持人]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访谈节目。今天我们邀请的嘉宾是菏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清海。您好,王局长!欢迎您做客菏泽市人民政府网。

[王清海]主持人好,网民朋友,大家好!感谢市政府网站提供这样一个与大家交流的平台,我代表菏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社会各界多年来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主持人]王局长,为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放优待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举措,也是构建退役军人荣誉体系的重要内容。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非常关注,那么在咱们菏泽何时可以申领优待证?

[王清海]目前,《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已正式印发实施,全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于2021年12月14日正式启动。目前,全省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正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部署要求,积极做好优待证申领发放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点)工作人员的培训、相关信息系统的联调联试、配套的相关优待政策研究制定等工作都在有序推进中。我市将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和省厅的工作安排,用大概一年的时间完成此轮优待证集中申领发放工作,今后优待证的发放工作也将成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一项常态化工作。我们将加快推进相关工作落地落实,待市、县层面的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我们会通过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和平台向社会公布信息,正式全面接受优待证申领申请,为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优质的服务。

[主持人]王局长,在哪里可以申请办理优待证?

[王清海]《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主持人]好的,王局长, 那么优待证申领到以后,可以享受到哪些优惠优待服务?

[王清海]目前,持证人凭优待证可以享受四方面的优待:一是国家和山东省提供的优待服务,主要以《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山东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实施办法》、《菏泽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实施办法》及优待目录清单中明确的可使用优待证的优待服务;二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相关合作单位签署的各优待类协议所涉及的服务;三是各地提供的优待服务;四是社会各界主动提供的优待服务。优待证承载的优待服务内容是开放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积极拓展优待证的使用场景,不断提高优待证的“含金量”。此外,此轮统一部署的优待证发放工作结束前,退役军人和“三属”在优待证未申领到手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持证可以享受的相应优待,仍然可以使用退伍证、转业证、烈士证等有效证件享受优待。

[主持人]非常感谢王局长的详细解答,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就交流到这里。

[王清海]谢谢主持人,也谢谢网友,更感谢“政务访谈”节目提供这个平台,让我能有机会同退役军人和关心退役军人工作的朋友们进行交流,也欢迎大家对退役军人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认真改进。关于优待证的其他情况,请大家及时关注国家和省市退役军人部门相关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信息。